- 预约挂号
(特需门诊除外)
1. 患者可通过医院门诊31号窗口办理预约。
2. 预约登记采取实名制,须主动出示患者本人身份证,未颁发身份证的患者须出示户口簿,否则不予办理。
3. 预约窗口可提前3个工作日预约门诊号源(周六及节假日门诊暂不参与预约),每日15:00终止次日门诊预约,但15:00后仍可预约其余日期号源。
4. 预约成功后,患者须于就诊当日携带身份证原件至门诊自助服务机缴费、领取预约号。取号时间:上午号 7:00--9:30,下午号 11:00--14:30。
5. 如患者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前来医院领取预约号及就诊,须至少在就诊前一个工作日15:00前至预约窗口进行取消。
6. 如预约成功后患者未能按时就诊且未办理取消预约,即视为爽约。一年内(自然年)无故爽约累计达到3次的爽约用户将自动进入系统爽约名单,此后3个月内将取消其预约挂号资格;一年内(自然年)累计爽约6次,取消6个月的预约挂号资格。
7. 如遇医师特殊原因临时停诊,我院将对预约号源做出调整,尽可能保证调换同专业医师,但因此可能造成医师级别的上下浮动,所导致的不便敬请谅解。